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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 公 室: |
(0750) 3160763 |
| 职业病科: |
(0750) 3160777 |
| 劳 卫 科: |
(0750) 3160770 |
| 评 价 科: |
(0750) 3160770 |
| 投诉电话: |
(0750) 3160763 |
| 投诉传真: |
(0750) 3191118 |
| 农林门诊: |
(0750) 3357234 |
| 北郊门诊: |
(0750) 321515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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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职业病防治所成立于1976年1月,是职业病防治专业机构,负责江门市(四市三区)职业病防治工作,并负责对下级职防机构进行技术指导和培训。在市卫生局的领导下,江门市职业病防治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要求,取得了《职业病诊断机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和《职业健康检查机构》的资格,依法承担职业病防治工作:
1、辖区内用人单位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测评价;新建、扩建、改建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的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2、辖区内用人单位劳动者的职业性健康监护(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性体检);
3、职业病诊断、鉴定,职业病报告和职业卫生工作年报,以及相关的管理工作;
4、职业中毒事故的应急调查、监测和救援;
5、职业病、工伤、病退人员的劳动能力鉴定工作;
6、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委托或指定的职业卫生监督检查、调查和其它工作。
经过三十年的发展,江门市职业病防治所职业病防治队伍不断壮大,技术力量不断提高,全所现有职工58人,其中52人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中高级职称占45%,一支由中青年技术骨干和专业带头人为核心的专业队伍业已形成。曾获全国科技进步三等奖壹项,市科技成果奖壹项,承担科研课题五项,在国家级期刊发表论文50篇,获市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奖12篇,荣获“广东省放射卫生综合监督管理工作合格单位”称号。全所设有办公室、劳动卫生科、职业病科(体检室、临检室、B超室、X光室)和门诊部(包括),还附设职业病咨询门诊,拥有工作用房2400平方米。购置了一批医疗、检验及监测仪器设备,如500mA
X光机、500mA流动检查车、B超检查仪、全自动生化分析仪、气相色谱仪、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进口自动纯音听力计、以及气体采样器、粉尘采样器、声级计、射线测定仪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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