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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R检查公告
来源:江门职防所  加入时间:2013-9-22 点击:1524 [双击滚动窗口]
 
   
    根据《卫生部办公厅关于规范健康体检应用放射检查技术的通知》(卫办监督发〔2012〕148号)要求,我所已采用DR(数字X线摄影系统)取代普通X线摄片及透视检查,按照江门市物价局《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收费标准》(江价〔2008〕246号)及(江价〔2012〕115号、119号)文件精神,我所从2013年10月8日起,开始开展DR检查项目,DR胸片检查每次收费60元。
 
 江门市职业病防治所
  2013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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