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宣传贯彻《职业病防治法》,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全国总工会决定联合开展2013年《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
一、宣传主题
防治职业病,幸福千万家。
二、宣传主要内容、对象和形式
(一)宣传主要内容。
1.《职业病防治法》、配套规章及标准;
2.劳动者依法享有的职业卫生权利和义务;
3.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的法律责任;
4.政府及相关部门职业病防治监管职责;
5.职业病诊断与鉴定、职业健康监护制度;
6.患职业病职工依法享有的工伤保险权益;
7.常见职业病防治的科普知识;
8.典型案例分析。
(二)宣传对象和形式。
主要针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特别是对中小微型企业负责人和农民工开展《职业病防治法》和职业病防治知识的宣传教育。宣传形式包括新闻通报、媒体通气会、公益广告、现场宣传咨询、张贴海报和宣传用语、印发科普读物、开办网站专题、群发公益短信、开通微博客等。
三、2013年《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推荐宣传用语
1.防治职业病,幸福千万家。
2.健康工作,幸福生活。
3.依法做好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维护劳动者健康权益。
4.岗前岗中体检好,健康损害早知道。
5.关注职业健康,促进劳动力资源可持续发展。
6.崇尚职业健康,远离职业危害。
7.关注职业健康,促进社会和谐。
8.防治职业病——用人单位的主体责任。
9.工作•健康•和谐
10.预防职业病从我做起。
11.贯彻落实《职业病防治法》,维护劳动者健康权益。
12.员工健康,企业兴旺。
13.要职业,不要职业病。
14.关注职业健康,崇尚文明生产。
15.企业以劳动者为本,劳动者以健康为重。
16.职业病重在预防,让我们共同努力。
17.规范用工管理,促进劳动关系和谐。
18.全员参加工伤保险,切实保障劳动者权益。
19.人人享有基本职业卫生服务。
20.保护劳动者健康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