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详细信息
染上尘肺病 3工人病逝
来源:江门职防所  加入时间:2008-3-29 点击:1639 [双击滚动窗口]

  晨报讯知道自己的厂存在严重的粉尘污染而不进行针对性的技术、设备改良,致使3年内有17名职工患上尘肺病,其中3人死亡。近日,宁国市人民法院审结一起重大劳动安全事故案,被告人宁国市硅粉厂厂长卫某犯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这也是该市首例重大劳动安全事故案件。

  卫某自宁国市硅粉厂1983年建厂起即担任该厂的法定代表人。在卫某任职期间,宁国市硅粉厂一直因生产设备、工艺落后而存在着严重的粉尘污染。自1993年9月至2001年5月,宁国市卫生局、安徽省职业病防治研究所先后6次进入该厂开展卫生条件检查,均发现粉尘浓度严重超标,两单位都及时向该厂提出了相应的整改意见,但卫某始终未能采取有效的整改措施,致使从2000年到2002年,该厂职工中出现17起尘肺病病例,且至今其中已有3人因该疾病而死亡。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卫某身为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明知本企业的劳动卫生条件不符合国家规定,并在有关主管部门多次提出意见后,其对事故隐患仍不采取有效的整改措施,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其行为已构成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

打印此页】【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