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济宁讯时值农历腊月,外出务工的农民兄弟一年的劳动合同基本到期,开始陆续返乡。近日,济宁市卫生监督部门发出预警,提醒农民工在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前,不要忘记要求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
据了解,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的要求,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按规定组织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如实告知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农民工一般从事采矿、建材、毒物等职业病危害因素严重的行业,这些企业投资少,规模小,职业卫生制度落实情况与相关规定及标准存在很大差距,劳动者长期在职业病危害因素严重超标的岗位工作,患职业病的风险大,并且还有大量的农民工由于没有认识到疾病与工作过的劳动环境的关系而没有进行职业健康检查。记者从济宁市卫生监督所获悉,从该所近日结束的职业病防治专项执法行动中发现,一些隐性和潜在的损害劳动者健康的现象大量存在,而目前被检查企业职工离岗前查体率仅24%左右,农民工更是低至10%。
对此济宁市卫生监督部门提醒广大的农民务工人员,在与企业解除劳动合同后,要保存好劳动合同,没有合同,有工作证、胸牌、工资条或者其他能证明你在单位工作过的证据都要妥善保存。有一些职业病如尘肺病,在脱离接触多年后患病,如果证据充分,就可以让用人单位负担诊断及治疗费用。同时,千万莫忘要求进行离岗前的职业健康检查,查体要选择具有查体资质的机构进行;如发现异常,应进行进一步诊断;如果用人单位拒绝进行离岗前查体,可依法向当地卫生部门进行投诉举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