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使用说明:
1. 该个人剂量计测量方法为热释光剂量测量法。佩戴部位应在躯干前方中部,一般左胸部,有铅围裙等防护用品时,戴在铅围裙里。受到照射剂量可能相当大时(如介入放射操作),则需要在铅围裙上缘或左衣领多戴1个剂量计。
2. 3个月为1个监测周期。剂量计换发方法:每个监测周期末28-30日发放新的剂量计,同时收回上期剂量计,每年按照季度分4期(1-3月、4-6月、7-9月、10-12月)监测。
3. 注意以下事项:①不能打开剂量计,以免损坏。②不能将剂量计放在放射源旁照射。③不能佩戴剂量计接受X线检查。④下班不能带回家,以免小孩玩弄丢失。⑤留有对照1-2个剂量计放办公室,回收时一起回收。⑥要登记好佩戴名单和章号,登记表和个人剂量计要一起送回,回收时发现徽章号模糊要补上佩戴人姓名和章号、发现章号遗失应根据登记表号补充原号码。
二、 交款事项
单位应交 月(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个人剂量监测费40元/个/3月,领取 个,共 元。将款汇入:广东省职业病防治院,帐号:44001430404050212953,汇入行:建行广州市新港路支行。收到汇款后,省职业病防治院将发票开给贵单位。
三、 领取个人剂量计责任
领取人保证负责每3个月收发1次个人剂量计,送交江门市职业病防治所统一监测,同意省职业病防治院规定,若丢失个人剂量计按照50元/个补缴遗失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