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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布《医用X射线诊断放射防护要求》的通告
来源:业务科 加入时间:2014-3-5 点击:660 [双击滚动窗口]
(国卫通〔
2013
〕
7
号)
现发布强制性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医用X射线诊断放射防护要求》,其编号和名称如下:
GBZ 130-2013 医用X射线诊断放射防护要求(代替GBZ 130-2002、GBZ 138-2002)
本标准自2014年5月1日起施行。自本标准施行之日起,GBZ 130-2002、GBZ 138-2002同时废止。
特此通告。
附件:
医用X射线诊断放射防护要求.PDF
国家卫生计生委
2013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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