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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毅在全国职业安全健康经验交流会上的讲话
文章出处:江门市职业病防治所 发布时间:2017-07-13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党组成员、总工程师 黄毅

    (2013年5月13日 邯郸)
    (根据录音整理)很高兴参加这次会议,受元元副局长、建华副局长的委托到会看望大家。借此机会,代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对大家长期以来为安全生产和职业安全健康工作所作出的努力、所付出的艰辛、所取得的成绩,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刚才,宝明理事长作了非常重要的讲话,对一个时期以来全国职业安全健康工作进行了全面的回顾、总结,对各地所创造的经验给予了充分的肯定,使我们看到了职业安全健康工作发展的光明前景。同时,张部长也客观地分析了职业安全健康工作面临的形势、任务,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在此基础上,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对下一步的职业安全健康工作从七个方面进行了全面部署,这些完全符合总局党组的工作思路,也适应了新形势、新任务,对职业安全健康工作提出了新要求,希望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结合自己的实际,认真贯彻落实。我们相信,通过这个会议,必将对推动职业安全健康工作,维护劳动者的生命健康权益产生积极的影响。下面就职业安全健康工作及煤矿的安全生产工作讲三点意见,供大家参考。
    一、正确认识和把握职业安全健康工作面临的形势。职业安全健康工作事关劳动者的生命健康权益,事关经济社会稳定发展大局,也事关党和政府的形象和声誉,所以党中央和国务院始终高度重视,采取了一系列重大举措,来加强这方面的工作,并且见到了明显的成效。2011年《职业病防治法》修订之后,进一步突出了职业危害的防治,强调了用人单位在防治职业病危害方面的主体责任,进一步强调要加强对劳动者生命健康权益的保护,而且按照预防、治疗、保障的原则,进一步界定了相关部门在职业卫生方面的监管责任。一年多来,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按照职业病防治法的要求,按照总局党组关于职业病防治工作的总体部署,做了大量的卓有成效的工作,而且取得了明显的成效。刚才张部长在讲话中已经进行了全面总结和回顾,非常突出的有这么几个方面。
    第一、切实加强了职业危害防治的制度建设。国家安监总局、煤监局先后出台了5个部门规章,也就是一个规定,四个办法,对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监管、对建设项目职业危害防治三同时制度、对职业危害申报,对职业危害中介机构的资质管理等方面都做出了明确规定,从而使职业病防治法得到了认真的落实,从制度上提供了保障。
    第二、进一步推动了职业危害防治职能的划转和队伍建设。按照防、治、保这个原则,各地都进一步划转了职能。目前全国26个省、243个市、1541个县,都已经完成了职能划转。目前从事职业危害防治的专职人员达到五千多人,为下一步的工作提供了体制和队伍保障。
    第三、突出重点,开展职业危害专项整治,针对煤矿、建材、危化品等职业危害多发的行业和领域进行了专项治理,取得了初步成效。
    第四、加强了职业危害防治的基础建设,包括技术支撑体系建设,职业危害专项培训以及职业危害基础数据的调研摸底、专家库、三同时制度的建设等等,基础工作的加强也为下一步深入开展这方面的工作提供了很好的保障。正是由于各地区、各部、各单位认真落实职业病防治法,加强了这方面的工作,所以职业病防治工作有了一个很好的发展势头,也初步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相信在这个基础上,通过我们共同努力,成效会越来越大。
    在这个过程当中,中国职业安全健康协会作了大量的卓有成效的工作,而且也显示出这个协会在职业安全健康工作当中所发挥的重要的支撑作用。但是,我们还要清醒地看到,当前工作所面临的形势依然是严峻的。
    第一,职业病仍然呈现高发态势,呈现出区域广、受害人数多这一特点。据卫生部门统计,全国有近2亿人不同程度地受到职业危害的伤害,其中至少有2500万人在职业危害相当严重的作业场所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全国累计的尘肺病患者达到了60万人,而且每年仍然以最少1万的速度在递增,形势非常严峻。
    第二,用人单位职业危害防治的主体责任还没有得到落实。有些企业对存在的严重的职业危害熟视无睹、置若罔闻,没有采取任何措施进行治理,特别是一些小企业,根本没有建立起定期体检的制度,所以隐性的尘肺病患者有多少现在还很难统计,有的在小煤矿干了几年之后回到家里感觉到呼吸不畅,到医院一查尘肺病,甚至出现了开胸验肺这种事件。
    第三,全社会对职业危害防治的认识还比较淡漠,人们可能对生产安全事故导致对人的生命健康的伤害认识在不断增强,但对职业危害对人的生命健康的危害认识还不够,还没有形成全社会尊重生命、关注健康的浓厚舆论氛围,因而有些措施还没有真正落实下去。
    第四,职业危害防治的基础工作还比较薄弱,相关数据还底数不清,有关职业危害检测检验检查的制度还不太完善,这些都影响和制约着职业危害防治工作。所以一定要看到这种形势的严峻性,增强忧患意识,真正对这项工作引起高度重视,采取切实有力的措施来解决制约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的障碍和问题,推进工作的健康发展,力求取得更大的成效,这是第一点建议。
    二、以落实《职业病防治法》为依据,全面加强职业安全健康工作。首先要进一步深化对这项工作的认识,站在一定的高度、境界、高的起点上来认识它。起码可以从三个方面加深认识。
    第一,搞好职业危害防治,是强化公共安全体系建设的必然要求,党的十八大明确提出要强化公共安全体系和企业安全生产基础建设,公共安全实质就是社会公众生命和财产安全,包括人们出行安全、居家安全、公共卫生安全,所以健全公共安全体系,理所应当包括对职业危害的防治,所以党的十八大对强化公共安全体系建设的要求,体现了以人为本、关爱生命的执政理念。我们要从这个高度来提高认识,增强做好这项工作的自觉性。
    第二,搞好职业危害防治,也是实施安全发展战略的必然要求。实施安全发展战略,是党中央国务院深刻认识和把握现阶段安全生产规律特点基础之上,审时度势而做出的一项重大战略决策,是工业化进程中的必然选择,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也是解决安全生产深层次矛盾的必经之路。安全发展战略的核心本质,就是要把经济社会的发展建立在安全保障能力不断提升,劳动者生命健康权益不断得到保障的基础之上,从而使人民群众能平安幸福地享有经济社会发展的成果,能够更加体面地劳动,能够活得更有尊严。而我们加强职业危害的防治,就是为了让职工体面劳动,能够活得更富有尊严,所以我们抓好这项工作,也是实施安全发展战略的必然要求。
    第三,搞好职业危害防治,也是实现安全生产形势根本好转的必然要求。到2020年,我们要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同步而实现我们国家安全生产形势的根本好转,主要指标要达到中等发达国家水平,实现了这个目标,就等于我们在工业化进程当中已经度过了事故高发期,那时候我们的工作重心将由防范事故为主转到职业卫生上来,所以说实现了根本好转,就理所应当应该包括职业安全健康工作也要取得明显成效,不然就不是一个全面的小康社会,劳动者仍然受到职业危害的伤害,他们的生命健康权益仍然得不到保障,这样的社会怎么会是全面小康社会呢。因此,做好职业安全健康工作,既是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要求,也是实现安全生产形势根本好转的要求,一定要提高认识,一定要从维护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高度,从保护劳动者生命健康权益的高度,从满足人民群众新期待的高度来做好职业安全健康工作。
    要强化安全第一生命至上的理念,要把保护劳动者的生命健康作为第一职责来认真落实,抓好这项工作。同时,按照《职业病防治法》的要求,按照总局党组关于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的总体部署,下一步要在以下几个方面采取过硬措施全面加以推进。
    一要认真学习贯彻职业病防治法,健全完善相关制度,建立起规范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工作的法治秩序。在现有一个规定4个办法的基础上,下一步还要进一步建立和完善相关制度措施,从而形成比较完善的职业危害防治的法治标准体系,进一步规范职业危害防治工作,也希望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从实际出发,以职业病防治法为依据,健全完善相关制度。
    二要进一步加强职业危害防治的基础建设,落实用人单位的主体责任。总局目前正在着手制定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基础建设的方案,计划通过三年的努力,进一步规范用人单位的基础工作,形成比较完善的基础体系,使用人单位主体责任能够得到认真落实。方案下发之后,希望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结合实际进一步细化,提出有效的落实措施。
    三要进一步构建职业卫生的监管体系,进一步提升科学执法水平。要针对煤矿、建材、危化品这些重点行业领域职业危害突出的矛盾和问题,采取有效措施,进行专项治理。安全监管监察系统要逐步加大在职业危害防治方面监督检查的力度,通过专项执法、重点执法解决突出问题,对不认真落实职业危害措施的行为要依据有关规定严格执法,该处罚的处罚该关闭的关闭。
    四要加强职业危害防治支撑体系建设,要按照职业病防治法的相关规定,进一步理顺关系,加强对职业病监测监控中介机构的资质管理,落实相关责任,通过机制创新、技术创新,为职业危害防治提供有力的支撑。
    五要进一步加强职业危害防治的宣传教育,营造全社会良好的舆论氛围,要通过知识的普及,群众性的宣传教育,营造全社会关爱生命关注职业安全健康的良好的舆论氛围,对那些职业危害严重而熟视无睹,不尊重劳动者生命健康权益的行为,要进行曝光。要采取有力的措施进行整治,发挥全社会人民群众的舆论监督作用,从而促进相关措施的落实。
    总之,我们要在已有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以职业病防治法为依据,借鉴先进单位的先进经验,采用先进的科学技术,加强这反面的监督管理,从而使职业危害防治工作提升到新的水平,取得更大的成效,使劳动者的生命健康权益得到最大的保障,这是我们的职责所在。
    三、借此机会,对煤矿的安全生产工作提一些意见。煤矿是高危行业,煤矿依然是我们最不放心、心中最没底的一个重点行业,我们承认,这些年来,在党和政府一系列政策措施的推动之下,煤矿的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从2003年开始,连续十年实现事故总量和事故死亡人数的双下降,成绩来之不易,这十年当中全国煤炭产量从年产13亿吨上升到36.5亿吨,增长了180%,但是煤矿事故死亡人数从七千多人减少到去年的1384人,煤炭百万吨死亡率从4.94降到去年的0.37,但是煤矿安全生产的形势依然严重,重特大事故时有发生,特别是今年以来,煤矿事故呈现出全面反弹的严重态势,截止到5月12日,全国煤矿发生特别重大事故1起,重大事故9起,重特大事故同比增加了5起,上升了50%,煤矿安全生产形势严峻也暴露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
    第一是安全发展的理念没有牢固竖立起来,当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的时候,往往是重生产轻安全,甚至发生事故之后,是保矿还是保命,在理念上发生了重大的错位,甚至不惜以牺牲生命来所谓的保矿,结果矿、命全无,吉林的八宝煤矿就是个典型的例子。发生了事故之后,明令不允许再下井,结果又是擅做主张,阻止救护队员,冒险作业,又导致瓦斯爆炸,葬送了17条人命
    第二是安全生产的法治秩序没有真正形成。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的屡禁不止,目前,由于非法违法行为导致的较大以上事故仍然占一半以上。今年发生的十起煤矿重特大事故里面都存在非法违法行为,甚至无视法律无视监管抗拒执法。
    第三是发展方式依然落后。现在的小煤矿数量仍然占到全国煤矿总量的80%以上,其中9万吨的小煤矿还有7千多处。这些小煤矿采取原始落后的作业方式,没有什么机械化,不具备安全保障能力,他们的产量占全国煤炭产量的1/3,但是事故死亡人数占2/3。
    第四是安全机制还非常薄弱,安全保障能力还非常低。我们现在对隐蔽的致灾因素底数不清,防范措施不力,而且发生事故之后,许多应急工作是盲目进行。因为发生事故之后对井下情况一无所知,没有任何信息手段来了解井下事故现场情况,甚至有没有人生还都没有通信联络的手段,所以抢险救援的措施是在一种盲目的情况下进行。
    第五,我们现在煤炭产业、队伍的结构发生了很大的变化,素质亟待提升,目前550万煤矿职工当中,农民工占一半以上,小煤矿几乎都是农民工,农民工本身的文化素质就比较低,但是用人单位又没有很好地进行培训,甚至不培训就让他们从事高风险作业,所以有的上午进了矿,当时下井,下午就葬身井底。如何把农民工转化为合格的煤炭产业工人,这需要经过一个过程,需要建立起培训机制,但现在很多煤矿没有形成这种机制。
    第六就是安全监管监察工作还有不到位的问题,依然存在严格不起来、落实不下去的问题。对煤矿存在的重大隐患,通过检查发现了,而且也下达了执法通知书,但是就没有盯死,从而导致事故的发生。
    以上这些问题说明,煤矿的安全生产工作依然存在很多问题,存在很多漏洞,必须引起高度的警觉,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来切实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针对这些问题,安监总局党组今年以来在煤矿的安全生产上推出了两大举措,简称“双七”,第一是以总局令颁布实行了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的七条规定,提出了七个必须、七个严禁,彰显出生命至上的理念。第二,提出了煤矿安全生产的七大攻坚举措,包括整顿关闭小煤矿、严格煤矿准入、进行隐蔽致灾因素普查、强化煤矿瓦斯治理、推进煤矿机械化、信息化建设、加强煤矿应急能力水平的提升、改革煤矿用人制度。“双七”抓住了制约煤矿安全生产的关键要素、要害问题,总的思路是推“双七”、强“三基”、保“三降”、促提升。围绕着推进“双七”措施的落实,我们部署到全国煤矿开展了保护矿工生命、矿长守规尽责的的主题实践活动和百日宣贯活动。安监总局、煤监局领导班子成员带队到26个产煤省,组织所有矿长当面进行集中宣讲,当场进行考试,当场签订承诺书。最近,对于七大攻坚举措,先后召开两次局长办公会议,听取了相关调研报告,目前正在进一步细化、完善,将来要专门向国务院作出汇报,争取必要的政策措施来推进这七大举措的落实。
    围绕“双七”,在煤矿的安全生产上,下一步还需要进一步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来推进。
    第一,要统一思想认识、坚定信心。因为“双七”举措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煤矿安全生产的一系列决策部署,体现了以人为本、生命至上的理念,体现了关口前移、重心下移、标本兼治、重在治本这种总体的工作思路。“双七”相互联系、相互制约,七条规定的核心是保护矿工生命,而且要作为矿长的第一职责;七大举措的核心是源头治本,强化基础,从根本上提升煤矿的安全保障能力。张德江委员长、马凯副总理、王勇国务委员对“双七”措施给予了充分肯定,认为非常必要,要认真落实。所以,我们一定要把贯彻落实“双七”措施作为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重要内容,作为煤矿打非治违的有力抓手,作为强化煤矿安全生产基础建设的有力措施,扭住不放、一抓到底,切实抓出成效。在这一点上,我们思想要统一,认识要坚定。最近,煤监局要组织省际之间的异地执法,对各地贯彻落实七条规定的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到目前为止,煤矿发生的重特大事故都是违背了七条规定的要求,所以一定要严格执法。
    第二,要继续加大宣传培训力度。前一段时间,我们通过多种形式的宣传,形成了一定的舆论氛围,包括主流媒体、主流网站,我们进行访谈,宣传七条规定、七大举措,但是气氛还不够热,还没有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所以我们还需要通过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包括即将开始的安全生产月活动,仍然要把“双七”作为重要的宣传内容,形成浓厚的舆论氛围,动员全体职工进行监督,动员全社会进行监督。七条规定对矿长来说是责任,对矿工来说是权利,矿工要善于拿起法律的武器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对违反七条规定的行为要敢于斗争,对现场存在的重大隐患没有治理就可以拒绝作业,要树立这种意识。
    第三,要落实对非法违法行为、四个一律的打击治理措施。去年,国务院专门部署,在安全生产领域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历时将近一年,取得了明显成效,由于非法违法导致的较大以上事故由72%降到50%,尽管如此,仍然还有一半是由于非法违法导致的,比重还是很大,要继续保持打非治违的高压态势,要继续落实对四个一律的措施,对所有非法生产的企业、煤矿一律要关闭取缔,对存在违法行为的要责令停产整顿,整顿不合格的也要关闭,对负有责任的单位、企业要按照上限进行处罚,对相关领导人要追究法律责任。对四个一律的措施一定要落实,绝不能手软。
    第四,要进一步推进煤矿安全标准化建设,夯实煤矿安全生产基础。要按照安全生产的有关法律法规,依法健全完善相应的各种制度,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完善各项措施,落实劳动保护的各项制度、各项措施,包括对职业危害的防治,要提倡干标准活、上标准岗,对规定时间内没有达标的企业要进行停产整顿,整顿之后仍然没有达标的要列入关闭。只有加强标准化建设,才能把基础夯实,才能提升煤矿安全管理水平,才能有效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才能维护矿工的生命健康权益。
    总之,对煤矿安全生产的形势一定不能估计过高,一定要保持清醒的认识,始终不渝地把各项措施真正落到实处,从而促进煤矿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维护矿工的生命健康权益。
    我们相信,通过这次会议,在先进典型经验的引导之下,大家共同落实好有关职业危害防治的各项措施,相信我们这项工作一定会开创新的局面,一定会取得更大的成效,一定会给所有的劳动者一个满意的答复,这就是,我们对他们的生命健康是负责任的。在座的每一位同志都应该在这项工作当中尽职尽责,作出更大的贡献。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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