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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减少劳动者职业病诊断鉴定纠纷
文章出处:江门市职业病防治所 发布时间:2017-07-04
1. 认真仔细耐心倾听劳动者职业卫生或职业病方面的抱怨或投诉,做好记录。
2. 安排专人调查劳动者抱怨或投诉的事实是否确实存在。
3. 事实是否有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卫生标准等方面的技术支持。
4. 事实是否符合单位职业病防治制度。
5. 采取针对性措施进行改善,及时给予答复。
6. 如有疾病治疗的需求,咨询职业健康检查或职业病诊断机构。安排进行规定的职业健康检查。根据单位的规定,也可以进行福利性的健康检查。
7. 职业健康检查或职业病诊断机构诊断为疑似职业病病人,安排进行医学观察或职业病诊断。
8. 积极安排职业病病人进行针对性的治疗。
9. 负责检查、诊断或鉴定、治疗期间的所产生的费用。
10. 为职业病病人申请工伤鉴定,单位也尽量给予福利性的补偿。
11. 为所有劳动者购买工伤社会保险。
12. 如有工作场所方面的事实,改善工作场所。如因为某种原因暂时不能改善的,详细解释,并发给有效的个人劳保用品。
13. 如要求某种原因,如身体健康方面的原因申请调离工种的,尽量满足劳动者要求。
14. 尽量满足劳动者合理的要求,避免事态升级。
15. 做好劳动者心里疏导工作,平时多组织文化娱乐活动。
16. 如有劳动方面的疑难问题,咨询劳动保障部门与工会组织。
17. 如有健康方面的疑难问题,咨询职业健康检查机构与卫生行政部门。
18. 如有工作场所有害因素的疑难问题,咨询职业卫生服务机构与安全生产监管部门。
19. 做好劳动者职业卫生知识培训工作,让劳动者懂法守法。
20. 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领导以及专业人员应掌握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的要求。
21. 单位应当制定群发纠纷的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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