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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性职业中毒的急救和自救
文章出处:江门市职业病防治所 发布时间:2017-07-01
急性职业中毒事故通常发生突然,后果严重,给劳动者带来了极大损害,给国家造成严重损失,社会影响极坏,有文献报道,我国2001年报告统计,引起急性中毒的化学毒物有40余种,其中一氧化碳、硫化氢、氯气、有机锡和氰及腈类化合物居前5位,近来以往少见的职业中毒也屡有发生。除了加强和改进一系列防控措施减少事故发生外,掌握一些急救和自救常识,现场及时准确的抢救和处理,对疾病的转归起着关键性的作用。
(一)救治原则
1、  迅速脱离现场 事件发生后,应迅速将污染区域内的所有人员转移至毒害源上风向或空气新鲜的安全区域。
2、 防止毒物继续吸收尽快清除未被吸收的毒物,是最简单而重要的病因治疗,其效果远胜于吸收后的解毒或其他治疗措施。
具体操作方法有:当皮肤被酸或碱性化学物灼伤或被易通过皮肤吸收的化学品污染后,应立即脱去污染的衣服(包括贴身内衣)、鞋袜、手套,用大量流动清水冲洗,同时要注意清洗污染的毛发。冬天宜用温水,忌用热水冲洗。切忌用油剂没膏涂敷疮面。对化学物溅入眼中者,及时充分的冲洗是减少组织损害的最主要措施,对没有洁净水源的地方,也可用自来水冲洗。以上冲洗时间均不少于10-15分钟。
3、 尽快排除已吸入体内的毒物 
吸入中毒者,应立即送到空气新鲜处,安静休息、保持呼吸道通畅、必要时给予吸氧、促进毒物从呼吸道的排出;口服中毒者应尽早进行催吐,除用手法刺激咽后壁外,也可口服吐根碱糖浆催吐。
4、尽快求助
110:对使用有毒有害物进行威胁、谋杀、恐怖的事件及重大化学事故/中毒事件,应对现场进行控制隔离、对嫌疑人进行控制调查、组织人员疏散等。公安人员有依法强制处理现场各类情况的权利。在有些城市,110有协调各方联动的机制。
119:对已经出现或可能出现的化学事故,均可通过此热线获得帮助。消防队员能够协助处理危险源、控制毒物泄漏,从中毒现场转移危重伤员、抢救有毒现场的重要设备等。我国消防机构是一个功能完备的灾害应急机构,有专业的化学事故救援队伍,配备有快速毒物检测、危险源控制装备,及快速交通工具、完善的个体防护装置及其它救援设备,人员接受过救援专业培训。是有毒现场救援的主要力量。
120:在化学事故中有人员接触有毒有害物质或已经出现人员伤亡时,急救中心能够迅速的组织医务人员到现场开展中毒患者现场抢救、伤员疏散、中毒患者治疗。急救中心由专业的现场危重患者抢救能力,具备患者快速转运工具、配备现场患者急救及心肺复苏设备。在大多数城市中,要求急救的医务人员在5-15分钟内到达现场开展抢救工作。
中毒控制中心是设立的专门处理中毒事件的机构。这些机构可提供有关物质的毒性、患者诊断治疗的信息;能够开展事件现场卫生学影响评价和制定现场处理方案及对事件长期对健康影响监测。有毒有害企业最好提前了解其所在区域中毒控制中心热线电话,以备急用。
(二)现场急救
救援者必须佩戴个人防护器材进入中毒环境抢救,并迅速堵住毒源及消洗毒物,阻断毒散发及进一步侵入人体。在自救互救中可采取简易有效的防止毒物进入呼吸道及消化道的方法,如湿毛巾捂住口鼻,塑料马夹袋套住头面部等。做好中毒者保心、保肺、保脑、保眼的现场急救,如心肺复苏术,口对口人工呼吸术(救护者应避免吸入患者呼出之毒气),眼部污染毒物的清洗术等。对重症者应注意其意识状态、瞳孔、呼吸、脉率及血压的变化,及时除去口腔异物。若发现呼吸循环障碍时,应就地进行复苏急救。心肺脑复苏患者从毒物现场救出后,如有心脏、呼吸停止,应立即进行心肺复苏。
(三)其它事项
发生中毒事件的企业除了在做好人员救治和现场处理外,还要配合有关机构进行事故调查,比如了解事故原因,泄漏毒物的品种、数量、受毒人数、空气浓度、现场救护情况等;同工种有无类似发病患者;个人及车间的防护情况;历年来工作环境空气中毒物测定资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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