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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工种作业的职业健康监护要点
文章出处:江门市职业病防治所 发布时间:2017-07-04
电工作业
一、电工作业的界定及作业种类
电工作业指对电气设备进行运行、维护、安装、检修、改造、施工、调试等作业。分高压、低压电工作业和防爆电气作业:
高压是指对1千伏(kV)及以上的高压电气设备的作业;
低压电工作业是指对1千伏(kV)以下的低压电器设备的作业;
防爆电气作业是指对各种防爆电气设备的作业。
二、目标疾病的确定
(一)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
1.目标疾病—职业禁忌证
癫痫、晕厥(近一年内有晕厥发作史)
心脏病及心电图明显异常(心律失常)
红绿色盲
四肢关节运动功能障碍
2.检查内容
(1)症状询问:重点询问高血压、心脏病史以及家族中有无精神病记录史等;近一年内有无眩晕、晕厥史
(2)体格检查
① 内科常规检查:重点检查血压、心脏。
② 眼科检查:常规检查及辨色力。
③ 外科检查:注意四肢关节的运动与灵活程度,特别是手部各关节。
(3)实验室和其他检查
① 必检项目:血常规、尿常规、心电图、血清ALT。
② 选检项目:脑电图(有眩晕或晕厥史者)。
(二)在岗期间职业健康检查
(1)目标疾病:
电工属危险性作业,在岗期间定期健康检查的目的是随时发现可能发生的职业禁忌证,保证作业安全。
职业禁忌证:同上岗前。
(2)检查内容:同上岗前。
(3)健康检查周期:2年。
高处作业
一、高处作业的界定及作业种类
凡坠落高度在基准面2 m及以上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均称为高处作业。
高处作业的种类:
建筑脚手架拆装,起重设备拆装,建筑物户外整洁,高处户外广告牌安装,空调安装,建筑物拆除,高塔类及通讯设备、高架输送电设备的安装维修检测等均为高处作业。
二、目标疾病的确定
(一)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
(1)目标疾病—职业禁忌证:高血压、恐高症、癫痫、晕厥、美尼尔症、心脏病及心电图明显异常(心律失常)、关节及运动功能障碍。
① 高血压:在平静、非药物状态下,不同一天多次测量血压的结果为收缩压大于140 mmHg和(或)舒张压大于90 mmHg,即可诊断。
② 恐高症:又称畏高症。恐高的基本症状就是眩晕、恶心、心慌、食欲不振。
③ 癫痫、晕厥病、美尼尔症
④ 心脏病及心电图明显异常(心律失常)
⑤ 四肢骨关节及运动功能障碍
(2)检查内容
① 症状询问:重点询问有无恐高症、高血压、心脏病史以及家族中有精神病记录史等;癫痫、晕厥病、美尼尔氏症病史及发作情况
② 体格检查
a. 内科常规检查:重点检查血压、心脏、三颤。
b. 耳科检查:常规检查及前庭功能检查(有病史或临床表现者)。
c. 外科检查:主要检查四肢骨关节及运动功能。
③ 实验室和其他检查
a. 必检项目:血常规、尿常规、心电图、血清
ALT。
b. 选检项目:脑电图(有眩晕或晕厥史者)。
(二)在岗期间职业健康检查
(1)目标疾病:
高处作业属危险性作业,在岗期间定期健康检查的目的是随时发现可能发生的职业禁忌证,保证作业安全。
职业禁忌证:同上岗前。
(2)检查内容:同上岗前。
(3)健康检查周期:1年。
压力容器作业
一、压力容器作业的界定及作业种类
压力容器是指盛装气体或者液体,承载一定压力的密闭设备,贮运容器、反应容器、换热容器和分离容器均属压力容器。
按承受压力的等级分类:
(1)低压(代号L)0.1MPa≤p<1.6MPa。
(2)中压(代号M)1.6MPa≤p<10.0MPa。
(3)高压(代号H)10.0MPa≤p<100.0MPa。
(4)超高压(代号U)p≥100.0MPa四个压力等级。
二、目标疾病的确定
(一)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
1.目标疾病—职业禁忌证
红绿色盲
Ⅱ期及Ⅲ期高血压
癫痫、晕厥病
双耳语言频段平均听力损失>25 dB
心脏病及心电图明显异常(心律失常)
2.检查内容
(1)症状询问重点询问有无耳鸣、耳聋及中、内耳疾病史,近一年内有无眩晕、晕厥史
(2)体格检查
① 内科常规检查。
② 耳科检查:常规检查及纯音听力检查。
③ 眼科检查:常规检查及辨色力。
(3)实验室和其他检查
① 必检项目:血常规、尿常规、血清ALT、心电图。
② 选检项目:脑电图(有眩晕或晕厥史者)。
(二)在岗期间职业健康检查
(1)目标疾病
压力容器作业属危险性作业,在岗期间定期健康检查的目的是随时发现可能发生的职业禁忌证,保证作业安全。
职业禁忌证:除红绿色盲外,其余同上岗前。
(2)检查内容,同上岗前。
(3)健康检查周期,2年。
第四节职业机动车驾驶作业
一、机动车驾驶作业的界定及作业种类
职业机动车驾驶作业指以驾驶机动车为职业的专职驾驶员。
包括营业性运输和为社会单位工作的非营运性专职驾驶员。如:
公交车、出租车、客货运输等行业从事专职营运、维修保养的机动车驾驶员
驾驶特种车辆的机动车驾驶员
承担用人单位专职驾驶服务的机动车驾驶员等。
机动车驾驶员分类:
(1)依据所驾驶车辆型号分类:驾驶A1、A2、A3、B1、B2、N、P准驾车型的大型车驾驶员和以驾驶小型车驾驶员。
(2)依据所驾车辆用途分类:
① 叉车、铲车驾驶员:包括内燃机叉车、电瓶叉车、燃气叉车、工具叉车及变形叉车驾驶员;
② 电力车驾驶员:以电能为动力的板车、拖车、牵引车、天车、厢式货车的车辆驾驶员;
③ 客车驾驶员:货车驾驶员、拖拉机驾驶员;
④ 机械施工车驾驶员:装载机、压路机、推土机、平地机、挖掘机、摊铺机、翻斗车等驾驶员;
⑤ 矿山专用矿车、电动挖掘机等驾驶人员等。
二、目标疾病的确定
(一)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
1.目标疾病
职业禁忌证:
身高;远视力(对数视力表);红或绿色盲;
听力;血压;深视力;暗适应;复视、立体盲、严重视野缺损;
器质性心脏病;癫痫;美尼尔症;眩晕;癔病;震颤麻痹;精神病;痴呆;
影响肢体活动的神经系统疾病;
吸食、注射毒品、长期服用依赖性精神药品成瘾尚未戒除者。
2.检查内容
(1)症状询问
重点询问职业禁忌证的病史和是否有吸注毒品、长期服用依赖性精神药品史和治疗情况。
(2)体格检查
① 内科常规检查:重点检查血压、心脏。
② 外科检查:重点检查身高、体重、头、颈、四肢躯干、肌肉、骨骼。
③ 眼科检查:常规检查及深视力、视野、暗适应、辨色力。
④ 耳科常规检查。
(3)实验室及其他检查
① 必检项目:血常规、尿常规、心电图、血清ALT。
② 选检项目:复杂反应、速度估计、动视力、脑电图(有眩晕或晕厥史者)。
(二)在岗期间职业健康检查
1.目标疾病
机动车驾驶员属危险性作业,在岗期间定期健康检查的目的是随时发现可能发生的职业禁忌证,保证作业安全。
职业禁忌证:
(1)远视力:大型车驾驶员:两裸眼小于4.0,并小于5.0(矫正);小型车驾驶员:两裸眼小于4.0,并小于4.9(矫正);
(2)听力:双耳平均听阈大于30 dB(语频纯音气导);
(3)血压:大型车驾驶员:收缩压大于18.7 kPa(大于140 mmHg)和舒张压大于12 kPa(大于90 mmHg);小型车驾驶员:II期高血压;
(4)器质性心脏病;
(5)癫痫;
(6)震颤麻痹;
(7)癔病;
(8)吸食、注射毒品、长期服用依赖性精神药品成瘾尚未戒除者。
2.检查内容
(1)症状询问:在岗驾驶期间有无新发生上述职业禁忌证的症状和疾病;
(2)体格检查
① 内科常规检查:注意血压的测量和心脏检查。
② 眼科检查:常规检查及深视力、视野、暗适应(小型车驾驶员可不检查深视力、视野、暗适应)。
3.检查周期
(1)大型车及营运性职业驾驶员为一年;
(2)小型车及非营运性职业驾驶员为两年。
职业健康监护操作要点
一、问诊
1、收集劳动者个人基本信息资料:包括采集个人基本信息、职业史、个人生活史、既往史(重点询问高血压、心脏病、癫痫等心血管、美尼尔氏症等病史、神经系统与精神疾患,有无晕厥发作史)、家族史。
2、症状询问:包括精神神经、心血管、呼吸、泌尿、造血、内分泌、五官、皮肤肌肉骨骼等八大系统的相关症状,(重点询问头晕、眩晕、心悸、胸闷、胸痛,以及四肢抽搐、麻木、或活动障碍等)。
二、体格检查要点
1、身高:大型机动车驾驶员小于155 cm,小型机动车驾驶员小于150 cm;
2、血压测量:(见《GBZ 188—2007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第120页), 要求测量3次,以第二和第三次读数的平均值为受检者的血压。
3、心脏病及心电图明显异常(心律失常)
(1)心脏病包括风湿性心脏病、先天性心脏病、高血压性心脏病、冠心病、心肌炎、心肌病、肺源性心脏病等各种器质性心脏病。
(2)心脏的检查:按视、触、叩、听顺序检查,重点是听诊。
(3)心电图明显异常(心律失常)主要有坏死Q波、损伤性ST段抬高或下移,频发早搏(房性、交界区、室性)、室上性心动过速、室性心动过
速、心房扑动、心房颤动、Ⅱ-Ⅲ度房室传导阻滞、预激症候群等。
(4)Ⅱ期及Ⅲ期高血压
1979年我国修订的高血压临床分三期的标准如下:
一期高血压:血压达到确诊高血压水平,临床无心、脑、肾并发症表现。
二期高血压:血压达到确诊高血压水平,并有下列各项中一项者:① X射线、心电图或超声检查见有左心室肥大;② 眼底检查见有眼底动脉变窄;③ 蛋白尿和(或)血浆肌酐浓度轻度升高。
三期高血压,血压达到确诊高血压水平,并有下列各项中一项者:① 脑血管意外或高血压脑病;
② 左心衰竭;③ 肾功能衰竭;④ 眼底出血或渗出,有或无视神经乳头水肿。
一期高血压尚无器官的损伤,二期高血压已有器官损伤,但其功能尚可代偿,而三期高血压则损伤的器官功能已经失代偿。
表1 血压水平的定义和分类(WHO/ISH,1999)
 
4、视觉检查
(1)远视力(对数视力表):大型车机动车驾驶员:两裸眼小于4.0,并小于5.0(矫正);小型车机动车驾驶员:两裸眼小于4.0,并小于4.9(矫正);
(2)红绿色盲:色盲是一种先天性色觉障碍疾病,色觉障碍有多种类型,最常见的是红绿色盲。
三种原色均不能辨认都称全色盲。
辨认任何一种颜色的能力降低者称色弱,主要有红色弱和绿色弱,还有蓝黄色弱。如有一种原色不能辨认称二色视,主要为红色盲与绿色盲。
红色盲,又称第一色盲。患者主要是不能分辨红色,对红色与深绿色、蓝色与紫红色以及紫色不能分辨。常把绿色视为黄色,紫色看成蓝色,将绿色和蓝色相混为白色。
绿色盲,又称第二色盲,患者不能分辨淡绿色与深红色、紫色与青蓝色、紫红色与灰色,把绿色视为灰色或暗黑色。临床上把红色盲与绿色盲统称为红绿色盲。
(3)深视力:小于(-22 mm)或大于(+22 mm);
(4)暗适应:大于30 s;
(5)复视、立体盲、严重视野缺损:
复视是指在正常视网膜对应的前提下,一个物象落在分开过大的视网膜非对应点上,不能形成双眼单视,而将一个物体看成两个。
立体盲就是指立体视觉缺欠。立体盲患者对立体视觉衰弱,远近高低不能辨别,立体盲比夜盲、色盲的危害更大。
视野是指眼球不动,向前注视一点,所能看到的空间范围。视野缺损即视野范围受损,如:管状视野,偏盲等。正常视野范围为鼻侧60度,颞侧90度,上方60度,下方70度。
(6)辨色力:辨色力检查图谱有不同的版本,按照使用说明进行检查。
5、听力检查:
听力测定应在隔音室内进行,室内本底噪声强度应低于30 dB。采用断续纯音测定气导听阈,一般情况先测左耳后测右耳,如两耳相差较大则先测听力较好的一侧。通常顺序为1 000Hz、2 000 Hz、3 000 Hz、4 000 Hz、6 000Hz、8 000 Hz、250 Hz、500Hz。以5 dB上下增减直至测出其听阈值并记录。
单耳语频听阈的计算:首先对记录的原始听阈值进行年龄、性别矫正,然后分别将每只耳500 Hz、1 000 Hz、2 000 Hz矫正后的听阈值相加之和除以3,得出单耳语频听阈。
双耳语频听阈的计算:(较好耳的语频听阈×4+较差耳语频听阈)/5。
6、神经、精神病变
(1)癫痫
是大脑神经元突发性异常放电,导致短暂的大脑功能障碍的一种慢性疾病。癫痫发作的特征是突然和一过性症状。有多种多样的表现,可有意识丧失、肢体强直、肌痉挛、精神活动中断、感觉异常,以及思维、知觉、情感和精神运动障碍等临床表现。分为原发性和继发癫痫。
(2)晕厥 晕厥是由于短暂的全脑组织缺血导致的短暂意识丧失。特点为发生迅速的、短暂的、自限性的、并且能够完全回复的意识丧失。按病因可分为神经介导性、心源性、直立性、器质性等类型。
(3)美尼尔氏综合症:是由于内耳的膜迷路发生积水,以致出现发作性眩晕、耳鸣、耳聋、头内胀痛,以及出现眼球震颤、平衡失调、恶心、呕吐、心律变慢、血压下降、面色苍白等植物神经症状的疾病。
(4)癔病:是一种较常见的精神病。常由于精神因素或不良暗示引起发病。可呈现各种不同的临床症状,如感觉和运动功能有障碍,内脏器官和植物神经功能失调以及精神异常。
(5)震颤麻痹:又称帕金森病(Parkinson’sDisease)。是一种中老年人常见的中枢神经系统变性疾病,主要影响中老年人,主要表现为患者动作缓慢、静止时肢体不自主地震颤,肌强直以及姿势平衡障碍等,晚期会导致患者生活不能自理。
(6)精神病:精神病(Psychosis)指严重的心理障碍。患者的认识、情感、意志、动作行为等心理活动均可出现持久的明显的异常;不能正常的学习、工作、生活;动作行为难以被一般人理解。
(7)痴呆:由病程缓慢的进行性大脑疾病所致的综合征。特征是多种高级皮层功能紊乱,涉及记忆、思维、定向、理解、计算、判断、言语和学习能力等多方面。意识清晰,情感自控能力差、社交或动机的衰退,常与认知损害相伴随,但有时可早于认知损害出现。
(8)吸食、注射毒品、长期服用依赖性精神药品成瘾尚未戒除者。
7、四肢关节运动功能障碍
(1)包括先天、疾病、外伤等各种原因导致四肢关节运动功能受限或障碍,不能有效地完成机动车驾驶操作,或存在安全隐患。
(2)影响肢体活动的神经系统疾病:
个体评价
一、既往病史的评价
1、电工作业:对患有癫痫、器质性心脏病且病情控制不良、一年内发作晕厥等病史者,为电工作业禁忌证,不宜从事电工作业。如患有高血压、心脏病但目前病情稳定或较轻,结合本次的内科、血压、心电图等检查综合分析后方可下结论。
2、高处作业:有明确的高血压、心脏病及心律失常控制不良、癫痫、美尼尔氏病、晕厥等病史,为高处作业禁忌证,不宜从事高处作业。
3、压力容器作业:对患有癫痫、器质性心脏病且病情控制不良、一年内发作晕厥等病史者,为压力容器作业禁忌证,不宜从事压力容器作业。如患有高血压、心脏病但目前病情稳定或较轻,结合本次的内科、血压、心电图等检查综合分析后方可下结论。
4、机动车驾驶作业:对患有癫痫、器质性心脏病且病情控制不良、一年内发作晕厥等病史、美尼尔症、癔病、震颤麻痹、精神病、痴呆者及吸食、注射毒品、长期服用依赖性精神药品成瘾尚未戒除者,为机动车驾驶作业禁忌证,不宜从事机动车驾驶作业。如患有高血压、心脏病但目前病情稳定或较轻,结合本次的内科、血压、心电图等检查综合分析后方可下结论。
二、体检结果的评价
1、身高的评价
身高小于155 cm不能驾驶大型机动车,身高小于150 cm不能驾驶小型机动车。
2、血压的评价
高血压的评价需结合心、脑、肾、眼底、血管等靶器官受损程度,以及受检者存在的心血管危险因素多少、并发症与合并症等情况综合分析,方可进行高血压分期或高血压危险性分层评价,但往往因职业健康检查项目有限,缺少靶器官、并发症及合并症的相关情况,故不能明确地对受检者高血压病情进行分期或分层评价。从职业健康检查实际工作出发,当上述相关资料不全时,暂以高血压分级来进行评价。(详见讲义表14-2)。
3、心电图的评价(见讲义表14-3)。
4、神经系统、运动功能、耳科相关检查的评价
(1)各种疾患导致的四肢运动功能受限或障碍、躯体平衡功能受损时,包括先天疾病、外伤等影响肢体活动的、神经系统疾病导致四肢、关节运动功能受限或障碍,不能有效地完成正常操作,或存在安全隐患的均不能从事相应的作业。
(2)电测听的评价
只要双耳平均语频听阈大于25 dB即为压力容器作业禁忌证,不宜从事压力容器作业。双耳平均语频纯音气导听阈大于30 dB即为机动车驾驶作业禁忌证,不宜从事机动车驾驶作业。
5、视力、深视力、视野、暗适应、辨色力的评价
(1)两裸眼的远视力(对数视力表)小于4.0同时矫正视力小于5.0不能驾驶大型车机动车辆;两裸眼的远视力(对数视力表)小于4.0,同时矫正视力小于4.9不能驾驶小型车机动车辆。
深视力小于负22 mm或大于正22 mm、暗适应大于30 s、严重视野缺损者均不能驾驶大型机动车辆。复视、立体盲者大型、小型车辆均不能驾驶。
辨色力(主要是红绿)异常程度为重级(Ⅰ级)、次重级(Ⅱ级)者,下红绿色盲的结论,为机动车驾驶作业禁忌证。
(2)视力小于标准要求、视野缺损、辨色力异常、复视、立体盲者不宜从事相应的作业。
处理意见
(一)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处理意见
(1)体检结果符合相应作业对健康的要求,体检结论为“未检出XX作业禁忌证”,处理意见为“可从事XX作业”。如有不影响从事相应作业的健康问题,酌情建议相应的检查或治疗。
(2)检出确切的不适宜从事相应作业的疾患,体检结论为“XX作业禁忌证”, 处理意见为“不宜从事XX作业”。如有需治疗的疾患应给予相应的就诊指导。
(二)在岗期间职业健康检查的处理意见
(1)体检结果符合相应作业对健康的要求,体检结论为“未检出XX作业禁忌证”或“未检出目标疾病”。处理意见为“可继续从事XX作业” 或“可继续从事原工作”。如有不影响从事相应作业的健康问题,酌情建议相应的检查或治疗。
(2)检出确切的不适宜从事XX作业的疾患,体检结论为“XX作业禁忌证”, 处理意见为“建议调离XX作业岗位”。如有需治疗的疾患应给予相应的就诊指导。
(3)体检检出的异常疾患可治愈或控制病情,体检结论为“需复查”,处理意见为建议到医院诊治该疾患后复查相应的检查项目,根据复查结果再明确体检结论与处理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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