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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与评价
文章出处:江门市职业病防治所 发布时间:2017-07-04
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与评价是指通过对职业活动中存在或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识别、检测,并结合现场职业卫生学调查资料,对工作场所卫生防护设施情况、个体防护用品使用情况、劳动者作业情况以及职业病危害因素接触情况等进行的综合评价。
    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与评价适用范围:
    1. 存在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与评价。
    2. 职业病危害严重的用人单位,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每三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用人单位在定期检测、现状评价过程中,发现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不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时,应当立即采取相应治理措施,确保其符合职业卫生环境和条件的要求;仍然达不到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必须停止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作业;职业病危害因素经治理后,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方可重新作业。
    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类别包括以下三类:
    1. 评价检测
    适用于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等,为职业病危害源头控制提供依据。
    2. 定期检测
    适用于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定期检测,了解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现状,为职业病危害评价和治理提供依据。
    3. 事故性检测
    适用于对工作场所发生职业危害事故时,进行的紧急采样监测,掌握意外事故发生的规律,为制定预防和控制事故的发生提供科学依据。
    用人单位应把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与评价结果应存入职业卫生档案,并将工作场所存在职业病目录所列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时向所在地职业卫生监督部门申报危害项目。检测与评价结果应及时向劳动者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检测地点、检测日期、检测项目、检测结果、职业接触限值、评价结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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