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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办理指南
文章出处:江门市职业病防治所 发布时间:2017-07-0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和《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分类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理指南。
 
评价项目
    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建设项目。(按《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所列职业病危害因素的项目)
 
法律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2002年5月1日正式施行
二、《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分类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2006年第49号,2006年7月27日起施行。
 
评价内容
一、职业病危害预评价的主要内容:
1、对建设项目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其对工作场所和劳动者健康的影响进行评价;
2、对建设项目拟采取的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和职业卫生管理措施进行评价;
3、确定建设项目的职业病危害类别;
4、指出存在问题,提出合理化建议;
5、作出评价结论:该建设项目拟采取的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和职业卫生管理措施是否可行。
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的主要内容:
1、建设项目及其试运行的情况;
2、生产过程中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种类、分布、浓度(强度)和危害程度;
3、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的实际情况和危害控制效果;
4、职业卫生管理措施的执行情况和实际效果;
5、指出存在问题,提出合理化建议;
6、作出评价结论:该建设项目所采取的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和职业卫生管理措施的效果是否达到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
 
评价流程
 
提交材料及材料要求
一、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委托单位需要提交以下资料
1、建设项目的审批文件
2、建设单位委托书
3、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包括职业卫生专篇)※
4、建设项目的其他有关资料※
   ◆厂址选择及其自然条件
   ◆总平面布置图
   ◆各主要生产装置的工艺流程图及简介
   ◆各装置的主要生产设备及主要操作条件和岗位定员,生产设备机械化、自动化、密闭化程度
   ◆所使用的各种物料(主料及配料)名称、数量及其MSDS材料
   ◆化学品储运方式、包装方式
   ◆主要产品、副产品的名称及数量
   ◆主要的卫生防护设施(防毒、防尘、防噪、防振、防暑等)
   ◆个人防护措施(个人防护用品)
   ◆主要的生活卫生设施(休息室、淋浴室等)
   ◆职业卫生管理(包括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应急预案和措施等)

二、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委托单位需要提交以下资料
1、建设项目的审批文件
2、建设单位委托书
3、建设项目的预评价报告书※
4、建设项目的试运行情况※
5、建设项目的其他有关资料※
   ◆厂址选择及其自然条件
   ◆总平面布置图
   ◆各主要生产装置的工艺流程图及简介
   ◆各装置的主要生产设备及主要操作条件和岗位定员,生产设备机械化、自动化、密闭化程度
   ◆所使用的各种物料(主料及配料)名称、数量及其MSDS材料
   ◆化学品储运方式、包装方式
   ◆主要产品、副产品的名称及数量
   ◆主要的卫生防护设施(防毒、防尘、防噪、防振、防暑等)
   ◆个人防护措施(个人防护用品)
   ◆职工的职业性健康检查资料
   ◆主要的生活卫生设施(休息室、淋浴室等)
   ◆职业卫生管理(包括管理机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应急预案和措施等)
   ◆职业卫生经费安排与落实情况
相关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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