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全国职业病防治技术工作会于9月10日-11日在湖北省武汉市召开,会议主题是交流职业病防治工作经验,探讨职防体系建设和未来发展方向。国家卫生计生委疾控局夏刚副局长、国家安监总局职业健康司吴宗之司长和中国疾控中心冯子健副主任出席会议并讲话。湖北省卫生计生委张晋副主任、湖北省疾控中心刘家发主任、湖北省职业病医院龚仁杰书记出席会议。
国家卫生计生委疾控局夏局副局长对过去一年职业病防治工作取得的成绩给予了充分肯定,要求各级职业病防治机构正确认识新时期职业病防治形势,积极开拓职业病防治工作新局面,并就进一步做好下一阶段职业病防治工作提出4点要求:一是从提升能力、规范程序、合理设置机构等方面,进一步推进职业健康检查和职业病诊断工作。二是进一步提升职业病报告质量,落实核心职能,掌握职业病发病形势和数据,为职业病防治科学决策、科学监管提供支持。三是进一步加强能力建设,规范服务,信息公开,配合相关部门加强源头治理。四是进一步加强职业病防治宣传教育工作。
国家安监总局职业健康司吴宗之司长在讲话中希望,加强部门间合作和专业队伍建设,共同做好劳动者安全和健康保护工作。吴宗之司长介绍了国家安监总局近年来开展的7项重点工作,并就下一阶段职业病防治工作思路提出4点要求:一是摸清底数,包括职业病危害和监管队伍情况;二是完善法规标准体系建设;三是加强源头治理和技术攻关;四是加强部门合作和人才队伍建设。
在大会主题报告中,中国疾控中心冯子健副主任逐条分析了新修订的职业病防治法赋予和要求卫生计生部门的工作职责,并从疾病监测角度提出了职业病防治机构的核心职能。疾控局职放处徐克明处长总结了近年来全国职业病防治工作所取得的成效,通报了“十二五”规划实施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并提出了新的工作展望。
大会报告后,与会代表分成疾控和职防机构两组,围绕职业病防治机构功能与定位、疾病控制机构在职业病防治工作中的核心功能、如何加强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断与鉴定质量控制、如何开展重点职业病监测与职业健康风险评估、如何做好职业病报告管理、如何将最新临床研究成果应用于职业病诊治、职业病防治“十三五”规划的目标、指标和重大工程等议题展开深入探讨与交流。河北省疾控中心李建国主任和山东省职防院邵华院长分别代表疾控组和职防组做分组汇报。
李涛所长就与会代表提出的体检、诊断机构覆盖率和补偿机制、监测数据上报节点、职业健康风险评估方法、职业病报告管理办法制定、职业病漏报调查、机构绩效考核、信息平台整合、疑似职业病等问题与代表进行了交流并给予了解释和说明。
2015年全国职业病防治技术工作会于9月10日-11日在湖北省武汉市召开,会议主题是交流职业病防治工作经验,探讨职防体系建设和未来发展方向。国家卫生计生委疾控局夏刚副局长、国家安监总局职业健康司吴宗之司长和中国疾控中心冯子健副主任出席会议并讲话。湖北省卫生计生委张晋副主任、湖北省疾控中心刘家发主任、湖北省职业病医院龚仁杰书记出席会议。
国家卫生计生委疾控局夏局副局长对过去一年职业病防治工作取得的成绩给予了充分肯定,要求各级职业病防治机构正确认识新时期职业病防治形势,积极开拓职业病防治工作新局面,并就进一步做好下一阶段职业病防治工作提出4点要求:一是从提升能力、规范程序、合理设置机构等方面,进一步推进职业健康检查和职业病诊断工作。二是进一步提升职业病报告质量,落实核心职能,掌握职业病发病形势和数据,为职业病防治科学决策、科学监管提供支持。三是进一步加强能力建设,规范服务,信息公开,配合相关部门加强源头治理。四是进一步加强职业病防治宣传教育工作。
国家安监总局职业健康司吴宗之司长在讲话中希望,加强部门间合作和专业队伍建设,共同做好劳动者安全和健康保护工作。吴宗之司长介绍了国家安监总局近年来开展的7项重点工作,并就下一阶段职业病防治工作思路提出4点要求:一是摸清底数,包括职业病危害和监管队伍情况;二是完善法规标准体系建设;三是加强源头治理和技术攻关;四是加强部门合作和人才队伍建设。
在大会主题报告中,中国疾控中心冯子健副主任逐条分析了新修订的职业病防治法赋予和要求卫生计生部门的工作职责,并从疾病监测角度提出了职业病防治机构的核心职能。疾控局职放处徐克明处长总结了近年来全国职业病防治工作所取得的成效,通报了“十二五”规划实施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并提出了新的工作展望。
大会报告后,与会代表分成疾控和职防机构两组,围绕职业病防治机构功能与定位、疾病控制机构在职业病防治工作中的核心功能、如何加强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断与鉴定质量控制、如何开展重点职业病监测与职业健康风险评估、如何做好职业病报告管理、如何将最新临床研究成果应用于职业病诊治、职业病防治“十三五”规划的目标、指标和重大工程等议题展开深入探讨与交流。河北省疾控中心李建国主任和山东省职防院邵华院长分别代表疾控组和职防组做分组汇报。
李涛所长就与会代表提出的体检、诊断机构覆盖率和补偿机制、监测数据上报节点、职业健康风险评估方法、职业病报告管理办法制定、职业病漏报调查、机构绩效考核、信息平台整合、疑似职业病等问题与代表进行了交流并给予了解释和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