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职业病防治所(江门市职业卫生检测中心)成立于1976年1月,隶属于市卫生计生局的公益Ⅰ类事业单位,是江门市职业病防治公共卫生专业机构,负责江门市(四市三区)职业病防治工作,并负责对下级职防机构进行技术指导和培训。目前已取得了《职业病诊断机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乙级)》、《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乙级)》和《职业健康检查机构》的资格,依法承担职业病防治工作。
全所业务用房3900平方米,设6个科室:办公室、财务科、业务科、监测评价科(职业卫生检测评价和放射卫生检测评价)、监护检查科(体检室、临检室、B超室、X光室)和职业病防治科,拥有东芝500mA DR、500mA DR流动检查车、B超检查仪、进口自动纯音听力计、进口全自动生化分析仪、安捷伦气相色谱仪、气质联用仪、美国热电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伽玛辐射个人剂量计、x射线、γ辐射检测仪等仪器设备。
工作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负责职业病预防、控制、诊断鉴定的政策宣传;
(二)开展对接触有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人员进行职业健康监护工作;
(三)开展对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检测、评价;
(四)开展对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和控制效果评价;
(五)开展对全市放射工作场所进行现场监测与评价;
(六)为政府相关部门和职业卫生监督执法机构提供技术支撑;
(七)开展对全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职业卫生、放射卫生、职业病防治技术队伍的业务培训、指导;
(八)依照《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受理职业病诊断及相关报告管理工作;
(九)负责参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职业中毒事件的现场处置;
(十)完成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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