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按照《关于广东省事业单位2026年集中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江门市直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公告》,市直事业单位招聘岗位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根据划定的分数线,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和各招聘岗位1:5进入面试的比例,我所确定了进入面试人员名单。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入围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共21名,具体名单详见《江门市职业病防治所2026年集中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入围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附件1)。
二、关于面试资格复审注意事项
面试资格复审工作由我所组织实施,时间定于4月20日(全天,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30),所需材料、地点和联系方式详见《资格审核注意事项》(附件2)。
三、其他事项
(一)资格审核通过的考生,将确定为面试对象。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核和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证件(证明)不全且不能在资格审核结束之日前补全的,或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面试资格。因入围面试人员面试资格被取消导致面试人选出现空缺的,在同一岗位笔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入围面试人员。
(二)面试的时间、地点、形式另行通知,请进入面试人员留意我所官方网站公告,并保持通讯畅通。
附件:1.江门市职业病防治所2026年集中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入围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2.面试资格复审注意事项
江门市职业病防治所
2026年4月17日
附件1 | ||||||
江门市职业病防治所2026年集中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 入围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 ||||||
序号 | 准考证号 | 单位名称 | 岗位代码 | 岗位名称 | 笔试名次 | 备注(资格复审时间) |
1 | 261131101629 | 江门市职业病防治所 | 2026001130101 | 财务科专业技术岗位十三级及以上 | 1 | 4月20日上午8:30-11:30 |
2 | 261131200502 | 江门市职业病防治所 | 2026001130101 | 财务科专业技术岗位十三级及以上 | 2 | 4月20日上午8:30-11:30 |
3 | 261130209904 | 江门市职业病防治所 | 2026001130101 | 财务科专业技术岗位十三级及以上 | 3 | 4月20日上午8:30-11:30 |
4 | 261130404619 | 江门市职业病防治所 | 2026001130101 | 财务科专业技术岗位十三级及以上 | 4 | 4月20日上午8:30-11:30 |
5 | 261131500620 | 江门市职业病防治所 | 2026001130101 | 财务科专业技术岗位十三级及以上 | 4 | 4月20日上午8:30-11:30 |
6 | 261130603425 | 江门市职业病防治所 | 2026001130102 | 监测评价科专业技术岗位十级及以上 | 1 | 4月20日上午8:30-11:30 |
7 | 261130202110 | 江门市职业病防治所 | 2026001130103 | 监护检查科专业技术岗位十三级及以上 | 1 | 4月20日上午8:30-11:30 |
8 | 261130105524 | 江门市职业病防治所 | 2026001130103 | 监护检查科专业技术岗位十三级及以上 | 2 | 4月20日上午8:30-11:30 |
9 | 261130205402 | 江门市职业病防治所 | 2026001130104 | 监护检查科专业技术岗位十级及以上 | 1 | 4月20日上午8:30-11:30 |
10 | 261130206225 | 江门市职业病防治所 | 2026001130105 | 监护检查科专业技术岗位十三级及以上 | 1 | 4月20日下午15:00-17:30 |
11 | 261130102005 | 江门市职业病防治所 | 2026001130105 | 监护检查科专业技术岗位十三级及以上 | 2 | 4月20日下午15:00-17:30 |
12 | 261131301813 | 江门市职业病防治所 | 2026001130105 | 监护检查科专业技术岗位十三级及以上 | 3 | 4月20日下午15:00-17:30 |
13 | 261131001629 | 江门市职业病防治所 | 2026001130105 | 监护检查科专业技术岗位十三级及以上 | 4 | 4月20日下午15:00-17:30 |
14 | 261130106923 | 江门市职业病防治所 | 2026001130105 | 监护检查科专业技术岗位十三级及以上 | 5 | 4月20日下午15:00-17:30 |
15 | 261130208910 | 江门市职业病防治所 | 2026001130106 | 监测评价科专业技术岗位十三级及以上 | 1 | 4月20日下午15:00-17:30 |
16 | 261130400727 | 江门市职业病防治所 | 2026001130106 | 监测评价科专业技术岗位十三级及以上 | 2 | 4月20日下午15:00-17:30 |
17 | 261130100309 | 江门市职业病防治所 | 2026001130106 | 监测评价科专业技术岗位十三级及以上 | 3 | 4月20日下午15:00-17:30 |
18 | 261130303125 | 江门市职业病防治所 | 2026001130106 | 监测评价科专业技术岗位十三级及以上 | 4 | 4月20日下午15:00-17:30 |
19 | 261130802615 | 江门市职业病防治所 | 2026001130106 | 监测评价科专业技术岗位十三级及以上 | 5 | 4月20日下午15:00-17:30 |
20 | 261131101005 | 江门市职业病防治所 | 2026001130107 | 办公室专业技术岗位十三级及以上 | 1 | 4月20日下午15:00-17:30 |
21 | 261130606330 | 江门市职业病防治所 | 2026001130107 | 办公室专业技术岗位十三级及以上 | 2 | 4月20日下午15:00-17:30 |
附件2
面试资格复审注意事项
一、资格复审资料清单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报名登记表;
3.毕业证、学位证(含中技、高技、专科、本科及研究生阶段)的原件及复印件,内地高校毕业生同时提交学信网学历、学位验证信息复印件,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等有关证明材料。暂不能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2026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生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4.若所学专业未列入《广东省202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无专业代码)的,考生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的,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提供毕业证书(已毕业的)、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5.岗位要求为中共党员的,需提供党组织关系证明;
6.招聘单位明确的其他材料(相应岗位的专业技术资格证、执业医师资格证、执业医师执业证书等)。
二、联系方式
地点:江门市蓬江区江华一路2号之一 江门市职业病防治所综合楼五楼办公室②室
联系方式:0750-31609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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