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完善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管理机制的通知》(江医保发[2026]44号)文件要求,结合我所日常诊疗服务实际开展情况,现将我所常规开展的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进行调价公示。各项目调整前后的费用及明细详见下表:
江门市职业病防治所
2026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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